关于2020-2021学年全体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
时间: 2021-10-13 来源:
学院全体教职工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0-2021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华电校人〔2020〕21号)的要求,为了全面、客观的评价学院全体教职工的年度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,激励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突出岗位绩效,提高工作水平,现将能动学院2020-2021学年全体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范围及考核时限
考核范围:学院全体教职工。
考核时限: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。
二、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
10月11日—10月17日:按照学校科研院、教务处和人事处等部门要求上报业绩成果。
10月17日—11月16日:学校科研院、教务处和人事处对教职工业绩成果进行审核并公示。
11月17日—11月21日:教职工在学校人事系统中在线填写《华北电力大学2020—2021学年教职工考核登记表》。
11月22日—11月29日:学院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素质表现考核。
11月26日—12月6日: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、党委会及党政会审议,初步提出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。
12月6日—12月10日: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
三、考核办法
(1)教师岗位
教师岗位人员考核工作按照附件1:《华北电力大学教师绩效考核及校内津贴调整方案(试行)》(华电校人〔2012〕23号)、附件2:《华北电力大学科研教研工作量计分标准和绩效奖励调整方案》(华电校人〔2017〕20号)文件执行
(2)非教师岗位
非教师岗位人员(管理岗、实验员、辅导员)考核工作按照附件3:《华北电力大学职员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华电校人〔2012〕37号)文件执行。
四、考核等次确定
1、以上报学校备案的附件4:《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年度考核标志性成果》为依据,满足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学院考核优秀。
2、教师岗位聘期和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附件5:《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聘期和年度考核标准》为依据。
3、非教师岗位人员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标准确定考核优秀等次。
电 话: 王敏 61772277
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
2021年10月13日